新闻:男子猛追小偷致其摔倒身亡 涉嫌过失致死被起诉
地址:http://news.163.com/16/1113/12/C5OHVF1J0001875P.html
评论:事情大概是这样的:黄某华正在家中睡觉,突然感觉外面有小偷偷家禽,便起身追出门外,小偷发现失主出来便往外面的马路上逃跑。黄某华穷追不舍,当时正下着雨,路面比较滑。黄某华追了一段路后伸手抓住小偷的衣袖,小偷用力甩手后挣脱掉,由于身体失去平衡却摔倒在地,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检察机关认为,黄某华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所以说,大家以后遇到小偷的话,一定要说一句:兄弟不要怕,你慢走,千万别摔着了! (别以为不下雨就没事,如果小偷被你追的时候撞上汽车啥的,你也同样要负责的) 我赶紧喝了一口82年的可乐压压惊,然后打了个电话给老家的父亲,让他千万不要随便给蔬菜啥的打农药,因为我们应当预见到有些人可能来偷菜啥的,如果吃了农药啥的容易引起中毒甚至是死亡,这个行为是属于犯罪啊! 父亲顿时没了声音,过了一会儿说:果然啊,学习法律知识很重要啊!刚才吓坏我了,所以我刚去喝了口28年的可乐压惊!
新闻:最高法回应“贾敬龙确属罪该处死吗”
地址:http://news.qq.com/a/20161115/008699.htm
评论:很多年前父亲就说过,上访什么的鸟事都是没用的;前些年我看到有些新闻报道北京那边所谓的保安公司,其实就是收各地政府的钱,然后虐待上访百姓让他们这辈子都不敢再去北京了,什么牙刷捅菊花刷阴道之类都算是轻的;这些年来感觉中国政府进步很多了,但是万万没想到我们的中央政府回应贾敬龙案件的时候依旧是闭口不谈上访无门的情况,只知道强调贾敬龙不好的一面…… 我觉得吧,这事情,贾敬龙给判个死缓什么的,反正也不违反法律,但是能够给老百姓多一些希望给那些腐败的共产党员多一些威慑,这不挺好嘛! 许多网友声援贾敬龙,并没有要求政府特赦他,而是呼吁政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慎用死刑,仅此而已,但是到了中央政府那边就变成是“我来告诉大家贾敬龙为什么犯了死罪”这样的论题,我X,这不废话嘛,我们呼吁政府的前提本来就是认同贾敬龙犯了死罪这个事实的好不好,你还解释个啥!我觉得政府应当解释:为什么贾敬龙找各级政府都投诉无门,相关权责部门到底有没有渎职?为什么不能像一些犯了死罪但最后被判死缓的人一样,判贾敬龙一个死缓? 这两个问题才是最关键的问题啊!!!
新闻:业主换物业要持盾牌,“恶仆欺主”不能忍
地址:http://view.news.qq.com/original/intouchtoday/n3702.html
评论: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某小区新老物业交接的日子,但老物业就是赖着不肯走,而在今年7月的业主代表大会上,已经通过决议,要更换物业公司,业主代表投票通过率为99.7%,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便可更换物业公司,可是业主为什么要全副武装呢?据媒体报道,今年10月,小区物业保安和部分业主发生冲突,现场甚至有保安拿着菜刀和警棍追打业主,所以这次业主们吸取教训集资买了防爆警察用的那种盾牌,上面还印刷了“业主护卫”这样的标示…… 还有3年前的上海某小区新老物管交接时发生过更极端的案例:双方对峙互骂,一名老物管公司的员工驾车冲向新物管列队的人群,导致2死6伤…… 所以说,城市跟农村在这方面是差不多的,农村里村干部啥的就靠吸血老百姓但老百姓的事情一点也不负责你要是赶叫他下台轻则喊人打你重则雇人杀你都有可能(中国一些欠发达地区多次有过类似新闻)而 城里物业本来应该是跟村干部一样热心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但现实中也是高高在上成天瞎鸡巴乱搞…… ( 不可否认,中国也有好的村干部也有好的物业,但是我很负责的说一句,这些绝对只是少部分) 这个,我觉得最主要还是政府的责任。
新闻:7岁男童被女子当街拖走 高喊不是妈妈
地址:http://news.qq.com/a/20161107/047690.htm
评论:这个事情的结果是该女子是精神病患者….. 我就纳闷了:精神病就可以随便抢孩子了?
新闻:黑恶势力敲竹杠报警后没人管 企业花200多万才摆平
地址:http://news.qq.com/a/20161107/047415.htm
评论:跟上面几条新闻一样,说到底,都是政府的不作为!
新闻:男子故意驱车撞人致死 宣判死刑后双腿吓软
地址:http://news.qq.com/a/20161108/042766.htm
评论:辩护人认为霍民的行为应当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交通肇事罪属过失犯罪,但法院认为,民不顾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危驾车冲撞人群,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霍民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应予支持。 这家伙为朋友出头开车撞向人群所以我觉得他死有余辜,之所以还特地评论一番主要是因为感觉辩护人太操蛋了! 你有辩护的权利,但是你丫不能用这样可笑的理由对吧!!
新闻:美商店卖“南京大屠杀”T恤激怒华裔 被迫下架致歉
地址:http://news.qq.com/a/20161114/035836.htm
评论:我看了下具体情况,大概就是人家设计了个衣服,衣服上印有电影《南京!南京!》剧照,里面一班日军正在斩杀无辜中国百姓,广告右侧印有一名坐在长椅上的白人女子,对身后发生的事情视而不见,旁边还有“why indifference(为何漠不关心)”字样,然后人家说其实是想传达“反战”以及“反对冷漠”,“为什么冷漠”是这件产品的主题及想要传达的观念,然后人家也对情感被伤害到的华人们道歉! 但是许多中国人就是不卖帐! 我真觉得这些中国人应该把这些劲头用到国内来,每年都要搞南京大屠杀纪念活动,这不是往我们伤口上撒盐嘛,所以要取缔! 另外,南京那边日货卖得挺好的,不知道这些愤青们怎么看待?
新闻:摄像头正对床铺拍到房客穿睡衣 酒店:安全考虑
地址:http://news.qq.com/a/20161109/001667.htm
评论:这是一家上海地区的法国雅高集团旗下的宜必思酒店的加盟店,真的很牛逼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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