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帖子:http://bbs.thmz.com/thread-2900136-1-1.html
愤怒!博士生举报导师乱装支架收回扣,网友:还有没有良心了?
日前,有网友发帖举报说苏大附属一院的心血管科主任医师杨向军,乱装支架,装一个回扣一万元。据了解,该主任医师正在被调查中。前段时间的医患纠纷我们讨论了很多,这次,没想到如此有资历的医生都被爆出这样的事情,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对此,很多网友难以掩饰自己愤怒的情绪,纷纷在留言区责骂该医生没有良心!
其中有个回帖:
正常,刚刚我身边就发生一起,有朋友的老爸做了重体力活,突发胸闷三小时!未服药,去无锡某三甲医院!住院治疗!在入院检查单上各项检查正常!只有冠状动脉造影没做!结果医生先把动脉支架手术的术前通知发下来了,要么装支架,要么动脉搭桥!连个原因都不知道就开始要手术!说是彩超,增强CT,造影难预约!而他们主任拍胸脯说肯定得装支架!已经在问装进口还是国产,是他们医院装还是聘请专家装!结果病人家属咨询了其他医院医生后得到答复!不用做任何检查,凭现在的检查结果只是有可能是突发性心绞痛,如果不频繁发作,只要吃药就可以!后来他朋友不是太相信就做了冠状动脉造影,结果没事!主任话语立即翻转让其出院!所以,现在医院都很难相信!医德败坏到了一定程度!
首先来说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简称苏州附一院),它是江苏省排名第四的医院(排名前五的医院除了苏州附一院其余都在南京)在全国排名大概在40多名,这样的医院都能爆出如此的丑闻,可见中国医疗系统的腐败有多么的糟糕。之前有在youtube看过一些专家的批判,中国的医疗条件其实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老百姓看病的真很容易,可以自由选择自己认为靠谱的医院(许多欧美国家的穷人根本没有选择医院的权利,而且就算看病也要预约啥的要等待很长一段时间,许多小毛病申请看病的话基本都是若干天后排上队了但是病已经好了)但是中国的医疗浪费也是相当的严重,一方面是许多可自己痊愈的轻微疾病也都去医院下重药治疗,最终导致了中国人的整体免疫力抵抗了都在不断下降,另一方面中国的医疗腐败相当严重,中国的医疗支出大部分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疾病治疗以及医疗工作者的骗保拿回扣等行为给花掉了,真正花费在大病医疗上的比例很小(具体比例记不清了,当时专家举例说英国的医疗支出大部分都是花在癌症等大病上面)
我觉得苏州附一院的这事情,应该是博士生真的被导师给弄火了,要不然这个博士生在中国现有体制下不太可能干出如此的事情来了,毕竟公开举报自己的导师也就意味着这辈子的医生可能就白学了…… 但不管怎样,导师拿回扣的事情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附一院这么优秀的医院都是这样的情况,可想而知其它医院的情况了!
第二个帖子:http://bbs.thmz.com/thread-2900714-1-1.html
家里老人家被车撞了,遇上教科书般无赖了咋办?
对方人人行广场违章停车的时候倒车碰到的家里老人,对方全责电话不接,回复一句找保险公司去。应该如何处理?求指教:后期医药费保险公司不报销部分是否起诉车主?
家里老人在家养伤时候护理由家人护理是否可对方支付费用?
这个我觉得也跟中国的相关体制有关系,其实出了事故之后,受害者怕车主拒绝赔偿,车主则是怕自己被讹,毕竟这年头出了事故狮子大开口的人太多了,而政府又将非机动车列为弱势群体进行特殊照顾,现有的法律就明确规定了即便全部是非机动车的责任,交警也可以判定机动车10%以内的责任要求赔偿,然后即便现在的车险制度算是比较完善的了但仍然有许多的赔付猫腻在里面,车主许多时候根本不懂具体的规则,所以许多时候会出现车主垫付了一些费用最终保险公司不肯赔付的情况,所以才有了出事故车主要“三不一没有”的处理攻略:
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
涉及到人伤的交通事故处理,垫付了很多时候都会吃亏。那干脆就不垫付了。
但你不垫付,去医院看望三者,家属肯定是不放你走的,那干脆连去都不要去了。
调解也不能参加,调解的钱保险公司也是不会认的”
这就是三不一没有的产生原因,也说出了什么是三不一没有:“不垫付、不看望、不调解,没钱。”要赔偿怎么办?告我去呀。
“三不一没有”给肇事方带来的好处
1.判决大于条款
虽然前面提到了,三者险不是所有的治疗费用都能赔。但只要法院判决该赔的, 不管保险条款怎么约定(商业三者条款),都要赔。
2.保险公司会被作为第二被告
保险公司有专门的法务,被列为第二被告以后,会有专门的人应诉,不需要自己再请律师。
两点综合,结果就是:不需要自己操心,等法院判,保险公司赔钱就行了。
转账几个觉得比较好的帖子:
先去医院治疗,然后保留好所有单据发票。
然后等责任认定书下来,按责任认定书向对方保险公司索赔。
协商不成的,可以去法院起诉。
有保险的话,不用担心对方不赔,就怕你是不想按责任认定书的判决比例来赔。所以车主没必要跟你耗着。
另外一个帖子:
出了事故,第一时间报110,如果有人受伤打120,再报自己参保的保险公司,等交警来了后定责,如果你的机动车负主要责任,凭定责书向自己的保险公司可以用交强险预付2万的费用第2天直接打到受伤者医院帐上,到此后,受伤者所有费用与主责人无关,受伤者保留好自己住院期间的应报费用的发票,到出院后,主责方保险公司会和受伤者联系,写明申请材料后,根据保险条例做赔偿,如果受伤者觉得吃亏了,可以申请市级的伤残鉴定,鉴定下来几级伤,再有受伤者委托律师起诉对方做进一步赔偿。
这个互怼的帖子:
A:法律有漏洞,法院要视肇事者财力让其额外作出赔偿,否则都变马路杀手
B:法律本身就已经偏向非机动车和行人了,还要怎样?真可笑!
两个帖子都在说明社会道德滑坡严重人心不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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