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昨晚看焦点访谈,报道了某地政府使用国家资金搞民生工程,项目搞得一塌糊涂从来就没投入使用过,居然也通过验收了….. 询问相关政府官员,领导的答案是这样的:我们的工作肯定存在瑕疵,我们承认;对于验收的问题,主要是考虑到如果工程不按时完成,会影响后面申请其它资金;现在既然报道了,我们会派人追踪这个问题工程,看怎么改善。(事实证明,政府瞎J8乱搞很大一方面原因是因为上级政府的默认,CCTV都报道了,居然也没见当地纪检去查这些狗官)
2、昨晚还看到焦点访谈后半段报道了另外一个事情:某地征地本应给农民的补偿款,结果被克扣了40%,后来再老百姓的联名签字找政府处理的情况下政府又补发了15%,但是直到CCTV报道的时候剩余的25%依旧没有发给老百姓,CCTV采访的时候当地官员是这么回答的:被扣的钱用于社会公益事宜等一些民生工程了!(言外之意似乎是说反正用给老百姓了,我们政府没有贪污腐败这些钱)
3、今早习惯性的打开QQ网站,看到了这么一条新闻: 《陕西88户村民领取危房补助 被要求先捐3300元》 这尼玛强迫捐款也就罢了,而且对于愿意捐款的老百姓政府居然拒绝开收据,媒体报道之后当地政府居然解释说“先摸底老百姓意愿然后再补开收据”,我X,事实真相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但是也不见当地纪检等部门去查这个事情….. 难道任何事情都要中纪委或主席总理等国家高层亲自去管才有效果吗?
4、其实话说回来,就算中纪委或主席总理亲自去管,也不见得一定就有用,前段时间还有某地官员在开会的时候公开咆哮说“国家政策是个屁”,新闻地址:http://news.163.com/15/0512/02/APCO9OC600014AED.html 摘录如下:
发言者端坐并高声讲道:“我们这个单位,任何一个同志,不要说什么按我们国家规定。”“你录音就录音,记就记。”紧接着,发言者情绪激动,重复了两遍“国家规定是个狗屁,你们把我这个话记着”,还扬言道:“国家规定?我就不执行他国定规定,我任长春就不执行他国家规定。”同时对在场者说,“如果哪个人再给我说什么发不了工资,迟早给我滚得远远的。”
视频中,发言者还称“我说谁是腐败谁就是腐败……古交的一些领导,我就不鸟他”。视频末尾,发言者自称是搞法律出身的,连称“我知道法律是干啥的,我就不讲法,你们把我这个话记住”。其还对着在场人说:“闹什么东西,你们在这指手画脚的。我就不鸟你,这就是我的个性。”
到目前位置,这个官员似乎只是被停职而已。(说不定过个一年又重出江湖继续做官了)
5、看新闻闹心,那就去论坛散心吧,结果打开论坛又看到一个帖子转载的评论是这样的:
越南人把中国工厂烧了,他们不出兵。朝鲜人越境把中国农民杀了,他们不出兵。印尼人排华屠戮30万华侨同胞,他们不出兵。柬埔寨人灭绝境内华侨,他们不出兵。缅甸人炸死中国人民,他们还是不出兵。当他们看中我们房子的时候,他们终于出兵了。
然后看了一下对应的网易新闻是这样的: 《长沙女子洗澡时遭人全裸拖出 房子被拆祖坟被挖》
法晚深度即时 日前,湖南长沙天心区一名网友爆料称,母亲在深夜洗澡时被街道办事处派人全裸拖出,房子随后被强拆,祖坟被挖,骨灰坛子不知去向。天心区政府一名值班人员在5月24日上午表示,政府部门已经获悉网友反映的情况,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发布微博的网友池女士,她告诉法制晚报记者说,被强拆的那栋100平米左右房子是已经去世的外公家的,外祖母今年80多岁了,舅舅是一个腿脚不便的残疾人,妈妈经常去看望并照料他们,“5月14日晚上11时许,赤岭路街道办事处派出五六十人,对妈妈家的祖屋进行强拆,当时妈妈正在洗澡,被全裸着拖了出来,残疾的舅舅也被打得满脸是血。”池女士说,舅舅妈妈等人被拖出来后,强行拉到一辆车上,当晚被关进一间屋子,身上的手机等通讯工具被收走。
更让池女士觉得气愤的是,外公家的祖坟也被强行挖出,骨灰坛子不知去向,“夜间拆除没有任何通知,至今没有任何赔偿!”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湖南长沙天心区政府,一名值班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知道网上帖子所反映的事情,目前政府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想到了十多年前东部沿海城市的联防队,经常深更半夜闯入出租房查暂住证,不管你有没有暂住证都必须无条件配合检查否则轻则挨打重则抓起来,经常发现两口子做爱途中突然被人破门而入,然后就裸体站出来,联防队可以肆无忌惮的看着女人的裸体甚至有的还进行性骚扰,老百姓毫无尊严可言。
本以为这些丑陋的事情都早已成为历史,却不想现在这年头依旧有类似践踏老百姓尊严的事情发生,而且不但将女性裸体脱出还他妈的挖人家祖坟,实在是太操蛋了! 想想还是美国在这方面做得好,据说大多数合法的持枪人仅限于在家里持有不允许带出去的,他们的住宅神圣不可侵犯有人恶意闯入不听警告的话可以直接开枪(哪怕是类似城管这类的不具备合法搜查手续的政府或政府走狗也不例外同样可以射杀之)
6、不过也并不都是这些让人气愤的事情,今天也看到一条比较让人开心的事情:《西安一男子当街杀死拆迁办负责人 死者被开膛》 摘录如下:
目击者称,当时有旁边店铺和一名路人竭力劝阻凶手不要做错事,但凶手表示,他已经堵这名男子6年了,一直都在找他。行凶完毕之后,这名男子并没有离开现场,而是用一张报纸擦了手上的血迹,然后告诉旁边人称,他住在生产路附近,多年前因为拆迁的问题,一直在寻找被刺的人。
据了解,他本人是拆迁户,被他杀死的是大明宫遗址公园附近一个拆迁办的负责人。死者姓曹,负责车站北广场地区改造,区域包括太华路以北,自强路以南等地区的拆迁工作。凶手行凶完毕后并没有离开,而是感慨的说“我要上西天了”。
事件发生后,凶手还告诉旁边市民说他没有手机,让群众赶快报警,他也不跑。很快,有警方赶到现场将凶手控制,先给他戴上手铐,随后这名男子称他愿意跟着走,不用戴手铐。在死者旁边,还有一个鼓鼓囊囊的棕色手包,有目击者称,手包旁边的红色袋子是凶手当时手提包,里面只装了斧头和匕首。
很明显,死者肯定做了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所以才招致杀身之祸。只是可惜了杀人者,他估计要赔上自己的性命。不过我更希望这位杀人者最终被判死缓,因为这样的结局其实都是政府的不作为给逼的,要不是恨到一定程度谁会花六年时间去杀一个拆迁办负责人呢?而且这位杀人者只是杀了当事人一人并未殃及其家人,所以我觉得完全可以被社会原谅!
想起了前几天我发表的一条评论:如果出台法律老百姓遇到这些禽兽直接屠其全家只承担不超过十五年的刑责那该多好!不只是计生部门,其它所有部门都一样,禽兽干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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