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到这么一篇新闻: 《要回自己的手机号有多难?市民为讨回手机号状告联通》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李先生用的联通号码之前办理了停机保号(每月交5元钱给联通) 李先生的话费够用到2015.09,但是2014.09的时候李先生重新启用他的号码时被告知NO,原因是号码已经欠费了,经过沟通得到的答案是办理“停机保号”的时候工作人员误将其操作成了“紧急报停”(紧急报停每个月要交8元钱给联通) 联通要求李先生签署每月最低消费386元的协议才同意为其恢复号码,于是李先生开始了艰难的维权路….. 接下来,亮点来了:请注意下图中标注的这句话!
其实许多事情都是这样的,政府的不作为才是这些商家肆意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原因!(其它诸如食品安全,官员腐败等中国大陆社会的各方面其实都差不多,违法犯罪一般没有人去处理的,就算处理,他们违法犯罪所付的代价也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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