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安徽最美媳妇引发的一些感想

Poon 发表于 加密保平安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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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 ,树立文明家风 ,营造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 ,以家风文明带动社会文明,省妇联、省文明办于今年1至4月在全省联合开展 了“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其中,池州市贵池区马衙街道大路村汪村组孙月红从100名好媳妇中脱颖而出 ,当选“安徽最美媳妇”。

丈夫在二十多年前去世了 ,深怀对丈夫和家庭的爱的孙月红,毅然选择替夫尽孝。靠着勤劳、坚韧,她赡养身患精神疾病的婆婆和脑梗中风的公公,并将儿子抚养成才。日复一日 ,年复一年。如今,40多岁的孙月红,开始出现眼花、头晕、记忆力减退等症状。周围的人都被她这种坚韧不拔、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所感动 ,可她却说:“我自己累点没有什么,只要老人孩子能过好,我就能过好。”

 

许多人看过之后,内心充满了感动;而我,看完之后,内心则充满了感慨!

20来岁没了丈夫,已经守寡20多年,后面还有一个20多年,20多年后可能再有一个20多年…. 这辈子她图的是什么?只是那些变态的所谓“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吗?? 我觉得,她被中国式道德绑架最终毁了一生,所以这个女人是悲惨的,压根就没“美”搭不上多少关系。只不过,许多国人总希望将自己的感动建立在他人的悲惨之上,对方越悲惨,媒体吹得越伟大,人民群众就越感动。对于这样的社会现状,我只能用两个字来评价:变态!

 

就这个女人的案例而言:如果她丈夫爱她,我相信即便死后有灵魂,他也希望自己的妻子可以重新嫁人幸福生活,而不是守寡60年;如果她丈夫不爱她,那么她也就没有必要为其守寡60年。(有些人或许会说,改嫁了公公婆婆没人服侍?我想说的是,即便老人没有其他儿女,那也应该是政府去解决问题,这些本来就是政府的民政部门应该管的事情;如果你不去痛斥政府部门的不作为,而是要求一个女性独自承担那些责任,那么我只能说你脑子有屎!)

男人死了妻子,一般都会再娶,道德不会谴责;女人死了丈夫,却要守寡,道德才会褒奖。这是严重的不平等!我认为: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通过道德褒奖寡妇来变相的宣传女性丧偶后守寡是传统美德,这是对女权的严重侵犯!

 

另外,我还想到另外一件类似的事情:关于救人!

在中国,如果你是正常救人,媒体很少去大篇报道,如果你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没能成功救人,媒体也很少去大篇报道,但是,如果你因为救人而失去了自己的生命,那么媒体必定会大篇报道!

这个事情,与上述守寡20多年的新闻类似,许多人看了之后内心会充满感动,而我看完之后内心则充满感慨,因为这也是被道德绑架的典型案例! 这些事情导致的结果就是给人们思想植入一个潜意识:别人发生危险的时候,我就必须不顾一切的去营救,即便付出自己的生命也没关系,这样才是最高尚的!

其实,高尚个屁!你能为一个毫不相识的人牺牲自己的生命,却放弃了自己的父母自己的配偶自己的孩子,并且将来你的孩子还可能受你的影响重蹈覆辙,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牺牲自己,奉献他人”“痛苦我一家,成全他人”??

在我看来,作为常人的做法应该是:遇到别人发生危险,在确保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再去营救。(受中国式道德的影响,经常出现有人落水,一些自己都不会游泳的人却毫不犹豫的跳下去的新闻,印象中有过好几次救人者自己也淹死了,然后媒体对其进行褒奖,然后老百姓心中充满感动….) 作为媒体,我觉得正确的做法是:多报道一些理性救人的新闻,特别是营救到一半却没有把握保证自己的安全而中断救援的案例,这些人并不丢脸,他们的行为应该值得学习!而报道一些因为救人而牺牲自己生命的案例时,在褒奖及缅怀亡者的同时,也要突出提醒读者救人时应当注意自身安全,要首先保证自己的安全这个前提下再去想办法理性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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